近日,宝应法院氾水法庭在处理一起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案件中,积极维护群众利益,通过耐心释法和暖心调解,使生产者和消费者最终达成和解,守护了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2024年4月,俞某在某便利店购买了一个烧麦,用餐过程中发现烧麦内有类似塑料状异物,遂立即将情况反馈给便利店,由店家再反馈给生产商。生产商对异物问题予以认可,但对赔偿问题却始终置之不理。被晾在一边的俞某遂诉至法院,要求生产商赔偿损失。
该案受理后,承办法官进行了全面详实的了解,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,诉讼标的额较小,虽易判决,但是心结未解,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。于是,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及赔偿协议,俞某也撤回了起诉。生产商表示,在今后生产过程中,将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监管,同时注重与顾客的售后沟通,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,食品安全是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,也是宝应法院工作的重点。接下来,宝应法院将继续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筑牢防线,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!
法官提醒:食品销售者应当定期对库存和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查,及时发现安全隐患,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问题。消费者若买到过期产品或不合格产品,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不愿赔偿时,要及时保存证据,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。